晚上和朋友談及來年國際服務的事宜.
這個"責任"負在我身上四年, 終於跟我沒有關係了. 我也談得輕鬆.
"責任"在身的朋友說了一個小時的公事後,
轉個話題問我有沒有工作介紹給她的東歐男友.
"沒有工作簽證的話, 他在聖誕前回歐洲, 也大概不再回來香港了."
"唉, 你怎麼不考慮結婚?"
"還不是時候..."
"你知道我們這個行業艱難, 有工作都留給自己了, 哪裡還會請個不會說中文的外國人?"
"我知道, 但我公司生意不差."
"你那麼好景?" 我覺得難以置信. "但你公司也不會聘請他."
又是同一個問題, 我也只好列出三個居留香港的合法理由.
東歐人還好, 有三個月的旅遊簽証, 至少可以跟女朋友過一個蜜月期.
"他還有甚麼專長?"
"沒有, 會一點電腦維修吧."
"我覺得如果他會煮家鄉菜, 開一個東歐小店, 我會想吃的..." 我想著垂涎.
"但沒有工作簽証, 如何留下來?"
"...."
如果他們生在//巨輪// 頭兩集的難民時期, 至少可以拿到一張"行街紙", 讓兩口子相處得久一點.
突然想起電影//在一起// 那句:
只談浪漫, 不談愛情.
1 則留言:
10月5日晚上, 我遇到這個女性朋友, 大家都有興趣知道這段歐亞戀情.
不知怎的, 我從這個朋友的話語裡, 感到她不怎麼愛這個東歐人.
莫非那是施捨之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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